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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五一劳模】河津6单位14人受省、运城市表彰
发布者:胡丽芳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9-04-30      点击量:46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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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城市召开劳动模范表彰大会

我市6单位分别获省、运城市劳动模范单位称号;14人分别荣获省、运城市特级劳动模范和劳动模范称号       

本报讯(记者胡丽芳)4月29日,运城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在盐湖会堂召开,表彰2016年以来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单位(集体)和劳动模范,进一步激励全市劳动群众全面提升能力素质,对标先进,比学赶超,为大运城建设而努力奋斗。运城市委常委、我市市委书记鞠振出席会议,市委副书记安奇带领相关部门及受表彰人员参加会议。   

会上,山西宏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荣获山西省模范集体荣誉称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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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国清荣获山西省劳特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。张敏斋、周红军荣获山西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。

山西中煤华晋能源责任有限公司王家岭分公司、龙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、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河津分局、山西阳光焦化集团焦化二厂、山西宏达钢铁集团冶炼厂炉前甲班荣获运城市模范集体荣誉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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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晓琛、王翠珍荣获运城市特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。

侯国强、黄旭东、柴高俊、武生文、王军强、孙春彦、李校君、侯吴珍、杨三廷荣获运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。